发布单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招聘岗位:党校党务行政岗-山西省,其他医疗卫生岗1-山西省,公务员1-山西省,参照管理岗位1-山西省,参照管理岗位2-山西省,公务员2-山西省,党校研究岗-山西省,党校教学研究岗1-山西省,党校其他支撑岗1-山西省,党校其他支撑岗2-山西省,其他医疗卫生岗2-山西省,党校教学研究岗2-山西省
工作地点:太原等
职位数量:12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截止日期:2025-01-13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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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山西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规定和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招考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学习经历,包括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报考者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1月底前取得。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详见《山西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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